市区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中开展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117号)和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执法路函〔2021〕71号)精神,加强安全源头风险防控,夯实行业源头管理基础,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逾期未换证或超期未年审的企业和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补办换证和年度审验手续,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超出证件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180天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市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或超期未年审企业信息表.xlsx
附件2:市辖区《道路运输证》逾期未换证或超期未年审车辆信息表.xlsx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