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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淮交路执【2023】361号)

发布时间:2023-10-12 16:18 字体: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高万艮(320826XXXXXXXX121X):

       2023年7月11日16点40分,你驾驶车辆苏HD8XXX8(绿牌)在水渡口大道与合肥路交叉口,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我局于2023年8月8日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万元的处罚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5号案件处理中心,电话:0517-83960060),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也有权在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淮交路执【2023】361号).jpg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