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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淮交路执[2023]520号)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8 字体: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汤玉高(320826XXXXXXXX0815):

       2023年10月22日16点25分,你驾驶车辆苏H0529A(蓝牌)在淮安市水渡口大道万达嘉华酒店对面,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我局拟对你作出罚款壹万元的处罚决定,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25日两次邮寄给你,但均被拒收。202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住址,但无人在家。因你拒绝前来我局处理违法案件,拒不接电话,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它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详见附件)。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5号案件处理中心,电话:0517-83960060),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也有权在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淮交路执【2023】520号).jpg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