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等事故险情求助以及船舶遇险船员人员安全求助; 2.受理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报案; 3.辖区重大事故险情指挥处置调度,发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指令; 4.受理省地方海事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令; 5.受理110联动接报情况处置; 6.受理船员、水运企业海事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