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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14:11 字体: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4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省督4:落实全省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不力,降低工作标准、推迟完成时限,17家不符合港口规划的码头未按要求关停。

二、责任单位

    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党委和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三、验收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对17家不符合港口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码头项目责令停止使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高标准高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有效建立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启动新一轮淮安港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五、整改时限

        20236月底

六、整改措施

(一)推动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问题攻坚治理,建立交通、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码头,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市交通局牵头对淮安港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7家码头不符合规划问题进行现场调研评估,对符合本轮淮安港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的涟水、盱眙两个港区,编制专项规划调整报告,202310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在专项规划正式获批前,17家码头一律落实关停措施。对此前因无法纳入港口规划而关停的4家码头,近期加快推进拆除。

(三)建立港口码头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要求;组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和使用效果综合评估,督促港口经营企业完善配备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达标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

(一)督促县区政府履行港口属地管理职责,原17家未纳规码头中,有4家码头已完成拆除,分别为淮阴区1家,淮安轩铸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码头;淮安区1家,淮安市飞洋钛白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涟水县1家,淮安宝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金湖县1家,金湖县双赢农资有限公司码头。有13家企业码头实施关停,分别为淮阴区2家,江苏天海建材(淮安)有限公司、淮安市永留新型建材厂码头;淮安区1家,淮安市水泥厂有限公司码头;涟水县8家,江苏东辰建材有限公司、淮安兴港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淮安市兴盛管桩有限公司、涟水新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涟水丙辰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淮安市博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码头;盱眙县2家,盱眙县星宇建材有限公司、盱眙县春好运输装卸有限公司码头。

(二)建立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港口码头作业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码头作业点,常态化开展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和使用效果综合评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22日至202415日)向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83669190

电子邮箱:hajtkjhb@163.com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