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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5-14 11:42   字号: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9月27日,市委涉企执法专项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立即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的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两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分工和要求,细化整改内容和举措。

       (二)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对涉企执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研究梳理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限进度,制定了17项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三)强化督促指导,序时推进整改。对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和处室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了解、汇总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水域行政处罚案件数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2024年市交通执法支队共组织执法人员培训25次,其中11-12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5次。二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不予、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出台《淮安市交通运输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淮安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严重违法行为严查事项清单(2024版)》。三是全面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水上交通流域化智慧监管平台,强化水上现场执法单元的集中指挥调度,切实减少水上行政处罚。四是依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尽可能”工作要求,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实行“合并联合式”检查,推出3个跨部门联合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行为。较2021-2023年,2024年支队实现水上执法案件数和处罚额度双下降。

       2.关于“涉企执法检查开展不规范,存在选择性检查项目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交通执法支队六大队召开支队驾驶培训行业执法检查人员会议,对涉企执法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要求驾培行业执法人员在今后的涉企执法检查中必须实现检查标准统一、检查内容覆盖、检查记录齐全,杜绝不规范执法检查现象发生。二是今年1月份支队制定出台《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以及上级要求,规范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三是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和守信激励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

       3.关于“信访核查工作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抓好执法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主动作为,广泛听取社会群众和执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回复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支队接到上级转交的信访投诉事项后按照内容及时进行分办交办,相关部门做好认真调查核实。市局组织对履职类、投诉举报类信访件的办理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服务当事人,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信访投诉事项全部按期办结。三是做好信访事项的现场核查。对较复杂的信访事项原则上进行实地现场核查,每个信访投诉事项坚持做到与当事人见面,当事人提出见面不便的充分电话沟通并做好反馈。

       4.关于“部分领域依赖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后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综合督查”工作,将组织市直交通有关单位及县区交通局开展互查,不再委托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综合督查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二是今后开展全市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主要依托本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日常履职范围,合理安排检查计划及内容,结合招标文件备案、评标现场监管、书面报告备案常态化开展。确保职责范围内事项履职到位,同时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过度采购。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广以部门协同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标后监管平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监测数据使用效能,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不断提升监管效率。

       5.关于“行政处罚无法落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司法局沟通协调,已在市交通局非税收入缴款项目下增设了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罚没收入收费项目,交通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可以开具行政罚没款票据,确保行政处罚程序闭环。二是市交通质监站党支部召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专题会议,对涉企执法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压紧压实整改措施,在今后的涉企执法检查中严格执行相关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违法行为查处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业务培训,提升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四是完善交通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推行行政指导、“邀约式”执法检查等柔性执法方式,预防和减少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69180;电子邮箱hajtjfgc@126.com。

 

  

                         中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