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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1 16:02 字体: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现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淮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该章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市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时使用,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其他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该章与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超范围使用无效。原市交通运输局使用的“淮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4)”、原市公路管理处使用的“江苏省淮安市公路管理处行政许可专用章”、原市航道管理处使用的“江苏省淮安市航道管理处行政许可专用章”、原市运输管理处使用的“淮安市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专用章”“淮安市运输管理处水路运输行政许可专用章”、原市地方海事局使用的“江苏省船舶检验局淮安分局”“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船员证书专用章”“江苏省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船舶登记专用章”、原市港口管理局使用的“淮安市港口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件:淮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印模

 

                         

2019年12月31日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服务)专用章印模.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