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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试点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4:38 字体: 来源:法规处编辑

根据省信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市信用办的工作安排,淮安市交通运输局从2021年8月开始,在淮安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试点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截至9月2日,已在“淮安公交2021年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2021HA-GJ-YGGZF标段、344国道K170+600-K176+800段上行线大修工程2021-344DX-SG1标段、洪泽区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HZ-2021NL-SG1标段”3个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项目中运用了第三方信用报告。

3个项目的招标人结合招标种类、评标办法等具体情形,对第三方信用报告运用采取了不同的运用方式:“淮安公交2021年员工工作服采购”为材料采购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在评分标准中设置了3分的信用报告分,AAA 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等级不得分。“344国道K170+600-K176+800段上行线大修工程”为施工招标项目,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招标人在评分标准中设置了1分的信用报告分,根据信用报告中得分进行打分。“洪泽区2021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为施工招标项目,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为 CC 级及以上;同时对持有AAA级信用报告的投标人、中标人,给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减免优惠。

下一步,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试点运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第三方信用报告运用措施,加强经验总结,适时研究制定第三方信用报告运用管理制度,为推广运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