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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11 10:00   字号: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淮安市政府九届第39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通告》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理解和落实《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市现有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各县区实施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时也存在较大差异。《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扩大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范围;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为进一步落实法规政策,提升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水平,现有政策亟需调整。

       二、制定过程

       市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民政局联合起草,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经公开征求社会及部门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规定程序并修改完善后,《通告》于2025年9月10日印发并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理条件。2025年9月10日起,年满60—64周岁老年人可办理老年优惠卡,享受半价乘坐本市城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敬老卡,享受免费乘坐本市城市公交车、有轨电车。办理不限户籍,外地老年人享受与本地老年人同等待遇。

       (二)办理流程。2025年9月10日起,市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下同)办理老年优惠卡、敬老卡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线下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均为原件)和一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至市区相关窗口均可办理,办卡时需缴纳押金10元;线上办理时可登录“i淮安”APP办理。线上申请办理需缴纳押金10元,申请人可以于3个工作日后通过自取(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或邮寄方式领取卡片(邮寄费由申请人承担)。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和金湖县老年优惠卡、敬老卡办卡地点、渠道及流程以当地政府公布为准。

       (三)使用规范。老年优惠卡、敬老卡仅限持卡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和冒用。

       (四)用卡范围。目前市交通一卡通系统正在升级,2026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老年优惠卡、敬老卡仅可在办卡所在地使用,2026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一卡通用。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我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