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刘同明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刘同明
二、案由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
三、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四、听证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66号9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7日17时前至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工作科报名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听证过程中请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拍照,不得喧哗、鼓掌、哄闹、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的活动。
联系电话:0517-83338019。
特此公告。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