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维护公路运输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市在344国道金湖段、348省道淮安区段设置了2套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启用,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测和抓拍。现将设施设置位置通告如下:
344国道K176+150处(上行)
348省道K157+260处(双向)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公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