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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6:59 字体: 来源: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市局决定开展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淮安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全面助力江苏“信用交通省”和淮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交传〔2021〕489 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 日。

二、宣传主题

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采取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新进展,提高思想认识,汇聚智慧力量,在全行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景式”展现信用交通新成果

1.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十四五”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等法规文件,组织《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培训和在线答题活动。(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2.发展综述。系统梳理、全面展示近一年来我市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建管处、安全处,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聚焦式”专题报道信用交通新举措

3.“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报道。深入报道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网约车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非法营运客车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专项治理的案例。(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建管处、安全处,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4.“新业态新监管”报道。深入报道运用信用监管推动网约车、网约货运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的创新举措。(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5.“信易+”工程报道。深入报道运用信用手段让诚信主体更多享受交通出行和运输物流优惠便利的创新举措,交流在客运、驾培、物流等领域以及招投标、行政审批等环节实施“信易+”工程,推广“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批”“信易贷”“信易保”等方面的探索实践。(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建管处,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互动式”交流信用交通建设

6.“信用交通大家谈”。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推出系列文章,交流行业上下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思考与实践。(责任部门:局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7.“信用交通回音台”。主动梳理解答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共性问题,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自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责任部门:局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8.“信用交通进企业”。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诉求,介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举措,增强交流互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信易贷”专场推介活动。(责任部门:局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立体式”传播诚信交通文化

9.发起守信倡议。走进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港口(码头)、机场、船闸等交通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窗口及工程建设一线,展示信用交通主题海报、宣传标语,发起“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倡议,引导各类企业、司乘人员和工程建设人员依法诚信办事、安全作业、文明出行。(责任部门:局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0.开展“四亮”行动。组织行政服务窗口、综合执法队伍、生产服务部门开展信用交通“四亮”行动,主动向行政服务相对人、企业客户等“亮”活动主题、“亮”服务承诺、“亮”诚信制度、“亮”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群众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认同感, 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信用交通建设。(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1.培树诚信典型。结合“诚信兴商”等主题活动,在全系统发掘培树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模范。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诚信为民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第三届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单位(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宣传,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责任部门:局法规处、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处牵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诚信宣传工作。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注重工作实效。市局将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制作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海报图片等宣传产品,主动对接相关媒体,全面报道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发掘和讲好信用交通故事,加强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引导更多社会公众成为信用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努力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信息沟通。请各单位注意收集工作中的相关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信用交通宣传月”工作方案上报市局;12月5日前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总结及“信易+”工作进展总结、相关媒体报道等材料上报市局。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83669180,电子邮箱:38471879@qq.com。

2021.11.8-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淮交传〔2021〕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