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苏楚城集装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正前
组织机构代码证:91320811MA26U1MJ81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河下街道穿运村城西南路49-1号
经调查,你(单位)自有船舶运力不足5000总吨,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经整改后仍不合格,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许可条件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其船舶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报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或者船舶营运证件”之规定,本机关拟撤销2024年1月23日对你(单位)作出的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淮交水许字〔2024〕00001号)。
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江国成 联系电话:0517-83906743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66号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日